芜湖市 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
正文:
芜湖市 为加强对 投资项目的管理,规范工程变更行为,保障 投资效益,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,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了《芜湖市 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》。现就该《暂行办法》的相关内容予以解读。
《暂行办法》明确了 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的管理范围和适用对象。本市范围内投资总额在60万元(含)以上的市本级 投资项目,投资总额60万元以下的市本级 投资项目由项目法人自行管理,接受市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。
《暂行办法》规定了 投资资金的投向。 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、公共基础设施、农业农村、生态环境保护、重大科技进步、社会管理、 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,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。
《暂行办法》明确了工程变更的管理程序。 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应当按照项目审批权限,由项目审批部门或者项目法人按照项目审批程序进行审批。工程变更应当按照项目设计文件、施工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,确保项目质量和安全。
《暂行办法》规定了工程变更的审批权限。项目审批部门或者项目法人应当自收到工程变更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。对符合审批条件的,应当及时予以批准;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,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。
《暂行办法》明确了工程变更的监管措施。各级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 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的监督和审计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,确保 投资效益。
《芜湖市 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》的出台,旨在规范 投资项目工程变更行为,加强 投资项目管理,提高 投资效益,为芜湖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。希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执行,共同做好 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工作。
此外,芜湖市 还加大了对 卫生项目的投入力度。今年,芜湖市 计划投资近80亿元 币,用于建设12项 卫生项目,旨在提升 卫生服务水平,保障 群众的健康。其中,省级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投资18.38亿元,预计6月30日移交给弋矶山 ,并于国庆期间对外开放服务。市五院东侧的医养结合项目一期已全面封顶,预计年内投入使用。此外,还有总投资18.8亿元的北京天坛 安徽 、10.2亿元的市二院三山院区和10亿元的北京安定 芜湖 等项目的建设工作也都在积极进行中。其他 项目,如市三院新院区、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扩建项目、市二院改扩建工程等也在加速推进前期工作。目前,芜湖市已建成17项卫生项目,并且在全国共设置的125个 区域 中心中,安徽省占有9席,其中2席设在芜湖。
总之,芜湖市 将继续加大对 投资项目的管理力度,确保 投资效益,同时,加大 卫生项目的投入,提升 卫生服务水平,为 群众提供更好的 服务。